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党建

落实 |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传达落实高继明检察长到鹤岗调研指导工作精神

【发布时间:2020-07-07 14:55:00】   【阅读次数:

    7月1日上午,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国强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院高继明检察长到鹤岗调研指导工作精神,同时传达《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医犯罪案件信息填报错误的通报》,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胡国强检察长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责任担当意识,防疫期间要全力投入到社区、基层做好防疫工作,履职尽责。要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二是重办案、强监督,着力推动业务建设稳步发展。坚持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履行主导责任,在提质增效中强化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中补齐检察短板,在拓展办案规模中补强弱项。
    三是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抓好队伍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抓好业务建设,转变理念研究形势,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守土有责,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全面压实责任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法律文书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检察机关司法能力和工作质效,承办检察官在法律文书制作的过程中要逐字逐句校对检查,主管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力求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漏填、错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