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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政府第三党支部及所属部门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3-10-27 10:11:00】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关于开展巡视巡察省市县上下联动和专项巡察的总体部署,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兴山区委第一巡察组从10月27日至12月20日对区政府第三党支部及所属部门(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大队、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文体局、文化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残联、医保局)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区教育局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察。

      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完成进驻,并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在会上,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政治体检,是群众监督政府的平台,通过巡察能有效加强基层监督,推动被巡察单位班子的凝聚力不断提升,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增强。本轮巡察将按照省市县上下联动和常规巡察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新时代党组织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影响制约被巡察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

      政府第三党支部书记代表全体干部表示要把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推动发展的机会,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规矩意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按照巡察公告的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区政府第三党支部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处理。

      接访地址:鹤岗市兴山区东兴路兴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巡察组办公室。

      信访联系电话:15704689125

      受理日期:2023年10月27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电子信箱:xsqwxcz2020@163.com

      寄信地址:鹤岗市兴山区东兴路兴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巡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54105(来信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