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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减税降费惠及117万户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9-03-18 09:30:00】   【阅读次数:

  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我省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国家最高幅度落实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普惠性的税费减免政策将令全省117万户小微企业得到实惠。

  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规定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没有税费压力,令企业一身轻松。大连博润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条件,印花税可减半征收。原来需缴纳印花税226.68元,现只需缴纳税金113.34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欣喜地说:“现在政府减税降费力度大、税收优惠政策好,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便民办税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给企业发展降低了成本,营造了更大发展空间,企业也越来越轻松了。”

  今年,我省税务部门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通过逐项深入落实好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改革措施,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纳税人享受新政红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