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山区地方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及联系包保盯守巡查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现将兴山区地方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和联系包保盯守巡查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发现联系包保、盯守巡查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请到区政府或区煤管局当面反映,对反映人基本信息和反映的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兴山区地方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和联系包保盯守巡查责任人名单
鹤岗市兴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