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目的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就业创业,提高生活质量,特设立无障碍窗口,并联合司法局、工会、法院等部门建立全链条服务制度。
二、服务对象
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及其他符合特殊群体认定标准的人群。
三、就业服务内容
1.岗位开发与推荐
与各类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
根据残疾人的技能、兴趣和身体状况,为其精准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
2.职业培训
联合专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如计算机操作、手工艺制作、家政服务等,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定期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残疾人了解就业市场动态,掌握求职技巧。
3.创业扶持
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咨询等服务。
协调相关部门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四、维权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
联合司法局,在无障碍窗口设立法律咨询点,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残疾人在就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障问题等。
2.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指派专业律师为残疾人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3.联合执法
与司法局、工会、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流程
1.就业服务流程
残疾人到无障碍窗口进行登记,提交个人简历和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对残疾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其就业需求和能力水平。
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或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
跟踪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及时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维权服务流程
残疾人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到无障碍窗口进行投诉。
窗口工作人员对投诉进行登记,并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残疾人。
对重大复杂的维权案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人社局、司法局、工会、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链条服务制度的顺利实施。
2.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无障碍窗口的服务内容和政策措施,提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知晓率。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就业及维权全链条服务,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