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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0

鹤岗市兴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0 来源:区政府办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山区统计局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单位的主动公开目录和内容。截至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我局2023年没有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职能,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进行集中采购。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主动公开。2023年我单位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0条,工作动态4条。

2.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本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监督。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4.平台建设。我单位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兴山区政府网站公开栏主动公开。凡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主动上传长期公开,群众可随时登录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

5.监督保障。分管负责人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还不够细致。二是对于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需要对所设置的栏目定期进行更新,但在日常的更新当中,特别是对工作动态的更新,更多是为了完成任务,缺少了精益求精,严抓内容质量的标准。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稿件的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好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通过审核及时发现信息稿件所存在的疏漏,在未公开发布之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二是进一步抓好信息稿件质量标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编写信息稿件的业务能力,严格抓好质量关,提高信息稿件质量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原文链接:鹤岗市兴山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