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9-12-25 来源:市政府办文电科
鹤政办规〔2019〕21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鹤岗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鹤岗市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任务,以卫生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深化医疗卫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起责任共同分担、事业共同发展、服务共同提供、利益共同分享的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为“健康鹤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建设,支持社会办医加入医联体。
2.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行政区划、医保、投入、人事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强化医联体牵头医院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方式,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4.分级诊疗,便民惠民。完善诊疗分级机制,努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5.强化监管,优质服务。强化对医联体医疗质量和医疗行为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和改善就医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全面启动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建设,形成由城市三级医院和县医院牵头负责,其他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优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覆盖的医联体和医共体管理模式。通过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鹤岗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新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底,市域内就诊率达8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市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5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例数增幅每年不超过20%,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例数增幅每年不低于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在2015年我市以3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2所三级专科医院为龙头组建5个区域医联体的基础上,鹤岗市中医院与鹤岗市大陆人民医院,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再与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组建3个紧密型医联体,进一步优化区域医联体网格化布局。
1.明确区域定位。以鹤岗市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做实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横向联通,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服务体系。
城区:在尊重既有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医联体建设的形式、内容,以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特色专科及疾病筛查与预防等为重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引导居民基层首诊。三级综合医院可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与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二级综合医院根据所在区域及服务能力和范围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鹤岗市区域内的二、三级医院、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组建医联体,实现公立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联体全覆盖。
县区: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重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县域内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组织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组成医共体,制定医共体章程,完善医共体框架结构,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垦区:充分发挥垦区医疗卫生优势,根据垦区居民就医习惯,继续执行原有垦区医联体模式。完善垦区内部的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各农场及林场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矿区:鼓励企业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我市原有矿区医疗机构,可由三级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式医联体。其他民营医院可以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和综合服务能力,本着自愿共赢的原则,自行选择与基层医疗机构组成不同形式的医联体合作关系,并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2.完善建设模式。随着医改深入,分级诊疗推进和网格化管理格局的形成,适时调整部分现有医联体规划布局,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市域内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各市属专科医院牵头组建专科医疗联盟,萝北县、绥滨县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牵头,与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建医共体。在城乡之间,由鹤岗市人民医院牵头,和萝北县人民医院、绥滨县人民医院组建远程医疗服务医联体。成立以妇幼、中医和康养等为核心的专科医院联盟。鼓励鹤岗市人民医院、鹤岗鹤矿医院、宝泉岭中心医院的市级重点专科牵头,与萝北、绥滨县及基层医疗机构成立专科联盟。
(1)鹤岗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建设。依托鹤岗市人民医院雄厚的技术力量,同医养结合医院(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鹤岗市传染病院、鹤岗市红十字医院、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鹤岗市惠民医院及各所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联体,全面提升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同时,鹤岗市人民医院与萝北县人民医院、绥滨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医联体,负责绥萝两县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市级远程会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的先进医疗设备和同质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2)宝泉岭中心医院医联体建设。依托宝泉岭中心医院技术力量,和垦区内的各农场医院、鹤北林业局医院及各所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区域内医联体,主要承担专业人员培训、下派专家坐诊,开放大型检查设备和技术的绿色通道,加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使成员单位获得三级医院更加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
(3)鹤矿医院医疗集团建设。由鹤矿医院为牵头单位,与所属各分院及其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疗集团式医联体。按照社会办医特点,完善组织架构,制定集团章程,保持高效运营,带动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全面提升。
(4)专科医疗联盟建设。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市级妇儿、中医、精神病、康复、肿瘤、安宁、养护联合体等特色专科联盟,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错位发展,提升薄弱专科发展能力,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专科联盟核心医院要发挥专科优势,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培训支撑,加强其专科技术能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专科联盟内转诊流程和制度,形成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确保患者治疗的连贯延续性,全面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能力。鼓励和支持我市二、三级医院与国家、省级医院建立跨区域、多形式的高端专科医疗联盟,以增强我市医疗技术实力和水平。
以鹤岗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医院和各有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专科联盟,提供技术培训支撑,定期派专家进行坐诊,提升基层妇产和儿科专科技术能力。
以鹤岗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医院与各有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中医特色专科联盟,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5)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医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萝北县、绥滨县要以两家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建县域医共体,开展一体化建设,成立医共体理事会,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上级医院下派院长、业务院长和病区护士长,落实行政、业务管理,增设各科专科门诊,对卫生院实行同质化医疗质量管理。在医共体内部,实行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统一管理,形成纵向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新体系。
(6)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以全市二、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县医院为重点,大力推进全市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完善各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远程医疗协作网牵头医院要统筹建设远程中心,开展远程医疗、远程培训、远程教学等,实时对成员单位疑难危重患者进行远程医疗和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7)建立龙江名医“基层工作室”。省、市、县级龙江名医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基层工作室”,定期到“基层工作室”出诊、讲座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要通过龙江名医“基层工作室”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进而推动分级诊疗有效实施,推动医共体建设,让人民群众足不出市就享受省级专家医疗优质服务。
(二)完善管理体制。
1.组建鹤岗市医联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医联体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和建设发展。医联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政府、市人社局、发改委、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卫健委相关领导及各医疗集团牵头医院院长担任。鹤岗市医联体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均为兼职,办公室主任由鹤岗市卫健委提名任命,成员从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等项工作。
2.我市医联体建设应以人员、资产、技术、信息、管理一体化的紧密型医联体为主,以技术、人才、管理为核心的松散型医联体为辅。对无二级医院领办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市卫健委根据区域位置指令性安排加入医联体。医联体内整合建立检验、心电、病理、影像、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以及人力资源、质控、信息、财务、宣教等管理中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
3.完善医联体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同时设立管理层和监事会,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科学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组织内结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明确各成员的责权利关系,保证组织有力、运作高效。各医联体要成立以牵头单位命名的医疗集团理事会,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任集团理事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理事长,集团内成员单位所有班子成员均为医疗集团理事,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均由市卫健委任命。各牵头单位要选派一名副院长任常务理事长,具体负责医疗集团日常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均由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抽调兼任,具体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联体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商医联体运行中涉及资源配置、人员流动、服务流程、业务管理等重大事项。
4.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原有机构性质、隶属关系、资产属性、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保持不变,当医联体成员单位出现领导岗位空缺时,集团理事会可在医联体成员单位内向卫健委党委推荐优秀及合适人选。当成员单位不履行职责时,集团理事会也可向市卫健委党委提请罢免权。
(三)健全运行机制。
1.建立医保激励约束机制。卫健部门与医保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选择一家紧密型医联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试行“总额预付、绩效考核、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2.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统一调配医、药、护、技、管等人力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率。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引导人员合理流动。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适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工作室。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多机构备案手续。医联体内的龙头医院可选派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中层干部到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中挂职。各医疗机构应有计划的安排业务骨干或管理人员到龙头医院进修培训。
3.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牵头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疾病的治疗、预防等基本医疗服务,牵头医院应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人,特别是签约服务对象优先安排专家接诊、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牵头医院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应及时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并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
4.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大型检查检验设备开放共享,鼓励在医联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在医联体内统一药品采购和管理,建立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方便患者就医。探索医联体内临床医师可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在本单位直接开具牵头医院申请单并完成缴费,到牵头医院直接进行检查,不断提升医联体内诊断、检查、治疗的同质化水平。
5.建立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三级龙头医院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通过坐诊、带教、指导以及参与行政、业务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行慢性病防治首席专家制,由牵头医院选定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慢性病防治专家,指导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到龙头医院进修培训应免收相关费用。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协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
6.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抓手,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为医联体整合、共享区域居民健康信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提供支撑,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策保障。
1.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地在基层发挥作用。各级政府要落实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2.发挥医保和价格政策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对未按转诊程序就医的患者降低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医联体内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有序就诊,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完善分级定价政策,合理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价格差距,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与分级诊疗病种目录相衔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3.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医联体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在医联体内统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院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倾斜。落实医联体和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落实省人社厅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适当向指导和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4.建立适宜的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复核和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与医联体、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二)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城市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善配套措施,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和创新,确保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市、县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本地实施方案。所有三级医院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启动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医联体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指导各类医联体建设的专项文件、技术规范,明确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政府管理价格制定;市人社局负责落实省人社厅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市财政局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市医保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药价格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民政局负责住院困难人员的生活救助;市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
3.加强督导评估。各级卫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督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要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督方式,实施综合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和引导医联体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查自纠。
4.强化宣传培训。市、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医联体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凝聚广大医务人员共识,充分调动其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支持度,为推动医联体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鹤岗市三甲医院医联体结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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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名称 |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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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
医疗集团 |
鹤岗市传染病院、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鹤岗市红十字医院、鹤岗市惠民医院、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及各所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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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中心医院
医疗集团 |
鹤北林业局医院、所属农场医院及各所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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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矿医院医疗集团 |
鹤岗鹤煤振兴医院、鹤岗鹤矿医院南山分院、鹤岗鹤矿医院富力分院、鹤岗鹤矿医院峻德分院、鹤岗鹤矿医院兴安分院、鹤岗鹤康肿瘤医院及所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鹤岗市二级医院医联体结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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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名称 |
结对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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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惠民医院 |
工农区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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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红十字医院 |
工农区新南街道双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农区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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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 |
兴山区沟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兴山区岭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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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 |
东山区新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山区东方红乡卫生院
东山区蔬园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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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
东山区三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区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区鹤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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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鹤矿医院兴安分院 |
兴安区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安区红旗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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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鹤矿医院峻德分院 |
兴安区峻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区新华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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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鹤矿医院南山分院 |
南山区铁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山区大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工农区红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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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鹤煤振兴医院 |
向阳区胜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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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民医院 |
南山区富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向阳区红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向阳区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鹤岗市专科联盟结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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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名称 |
成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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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联盟 |
全市各有关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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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鹤矿医院联盟 |
全市各有关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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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中心医院联盟 |
全市各有关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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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妇幼保健院联盟 |
全市各有关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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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医医院联盟 |
全市各有关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鹤岗市县域医共体结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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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名称 |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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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云山镇卫生院、鹤北镇中心卫生院、肇兴镇中心卫生院、凤翔镇卫生院、萝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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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中医院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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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名山镇卫生院、团结镇中心卫生院、东明朝鲜族乡卫生院、太平沟乡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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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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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绥滨镇卫生院、忠仁镇卫生院、连生乡卫生院、福兴乡卫生院、绥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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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中医院医共体 |
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绥东镇卫生院、北岗乡卫生院、北山乡卫生院、新富乡卫生院、富强乡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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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
黑公网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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