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鹤司通【2025】11号)要求,兴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区现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2件。
特此公布。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废止目录
鹤岗市兴山区司法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