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岗市兴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10月19日13:30开始考生进入考场,开考时间为14:00-15:30。
考试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朝阳小学一楼第一个教室。
二、相关要求
1.已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10月19日13:30开始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座后,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的右上方。如考生坐错考场和座位责任自负。
2.考生应考时,请自行携带黑色字迹碳素笔或钢笔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并严禁携带资料、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考生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涂)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有填(涂)错,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4.开考铃声响后方可答题,14点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5.考生答题须按规定使用黑色字迹碳素笔或钢笔,严禁使用涂改带(液),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正确。用其它颜色的笔书写(填涂)的答卷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答案无效。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7.严禁应考人员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应考人员通过夹带资料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9.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0.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5504680161
鹤岗市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