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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日期:2026-09-21 来源:兴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部署,十三届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
    经区委批准,2026年5月7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党群一支部及其所属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老干部服务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开展常规巡察,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机动巡察;2026年7月8日至8月31日对区委保密和机要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育第五幼儿园开展常规巡察。
    9月10日、11日,区委分别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陈华明听取了十三届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
    9月15日至9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开展“一对一”反馈,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有关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职责存在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质效不高;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欠缺;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持续推进整改力度不足。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及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认领、逐条剖析、逐件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问题,防止问题反复发生。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及单位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业务、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工作规范,持续完善各项工作流程,补齐工作短板。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持续跟踪问效,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要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锤炼过硬作风,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此外,区委巡察组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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