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1 来源:区政府办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兴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绿色、人文、生态”现代化山水兴山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宪法》和《民法典》精神,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和全面依法治区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治机构建设,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清理,防止文件“带病运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依法依规,通过自检自查对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单位第一时间要求整改,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鹤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内容、程序合规合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委派3名已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区政府工作人员分别担任3个街道的法律顾问,并定期进行统一考核。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方面,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制定之中,发挥专业优势,保障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规范化建设

对煤管、卫健、住建、应急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人员身份全程公示、执法文书出具、执法事项告知等流程督察,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现我区拥有注册电子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46人。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配合市依法治区检查组对区煤管局、卫健局、住建局、应急局进行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性。

、多元化解纠纷,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持续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进程,稳步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互动,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1年调解纠纷90件,成功率达100%,为群众挽回损失65万余元,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3面。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依法依规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扩大法援受众面,2021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起,案件满意率100%,帮助受援群众挽回损失10万余元,收到群众感谢锦旗1面。抓好“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宣传条幅、组织全区机关干部进行网上答题等形式,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坚持普法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采取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让群众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全年共发放宣传手册共2000余册,宣传单5000余张,制作宣传条幅45幅,宣传牌匾36块,接待法律咨询282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常委会、常务会会前学法,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区委、区政府班子会前学法。

2021年,鹤岗市兴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形式单一,行政复议规范化推进进程较慢,缺少行政复议专业人员,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仍需加强。2022年,兴山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动兴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绿色、人文、生态”现代化山水兴山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