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兴山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区营商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部门业务大讲堂开展法律学习活动,本年度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通过部门领导领学,逐条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健全常态化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制度,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持续推进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区营商局面向全区各部门发布了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并按照制度要求引导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签订部门政务诚信承诺书和公职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上传至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50个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
二是积极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增强干部诚信意识。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诚信进校园”活动3次,“诚信进社区”活动14次,“诚信进大厅”活动8次,“诚信进机关”活动13次,“诚信进企业”活动5次,“诚信进市场”活动3次,发布宣传报道46篇。
(三)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普法宣传。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2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全民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推进大厅标准化建设。根据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六十同”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区共认领维护政务服务事项1182项,其中:区直属部门认领维护事项855项,3个街道各认领政务服务事项61项、6个社区各认领24项。
二是深化数字赋能,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将“一件事”服务纳入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区级综合窗口可受理一件事主题事项20类,并统一建立受理台账,目前已受理86件事项申请业务。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兴山区帮办代办工作机制》,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台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帮办代办服务。常态化开展工作日午休、周六上午、节假日预约等延时错时服务。
四是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人社局、卫健局、工信局等多个部门梳理综合监管事项,制定完善综合监管方案。截至目前已在10个重点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并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方案制定工作。
二、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所加强,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学习教育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性,法治理念和理论水平等仍有待提高。二是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未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传导员的氛围。三是干部职工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法用法,通过支部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
(二)加强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立足区情实际,制定《兴山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打造惠企利企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聚焦企业发展困境,主动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台账。开展政商交流活动12次,参与市场主体30户,收集意见建议问题49个,建立了问题意见台账,主要问题有用工难、融资信贷、法律咨询等问题,目前问题全部解决,企业较满意。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沟通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平台账号,现已完成54个单位125个标准化账号的建立。开展合同履约平台合同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手工录入合同信息105条。对平台到期合同进行核实督办,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全年共处理预警信息77条。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组织工作人员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宣传单,深入企业、社区、市场等场所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群众法治意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普法标语,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法治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好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时点,开展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工作信息、相关政策法规等,扩大宣传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学习。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常态化学习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的基本内容,增强工作人员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进一步突出依法行政重点。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群众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五、对全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配足配强法治人才力量,着力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真正把法治人才力量下沉到最基层,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补齐基层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短板。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对象,注重法治精神培固,加快法治德治融合,并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由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新闻媒体协同协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特别要宣传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高发案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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