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推广应用《黑龙江省企业劳动用工工作指引》暨开展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执行自我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14 来源: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企业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依法依规用工管理,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为更好地服务龙江企业,依法保障企业及劳动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省人社厅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了《黑龙江省企业劳动用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涵盖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旨在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化,力求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帮助企业处理劳动用工事项流程化,以期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用工管理起到规范和参考作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现将《工作指引》面向社会公布,各有关企业要依据《工作指引》,按照《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执行自我体检表》中的体检项目积极开展自我体检,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努力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附件1:黑龙江省企业劳动用工工作指引
    附件2.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执行自我体检表


鹤岗市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智能问答机器人
关闭